申请注册登记程序
1.申请注册登记单位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领取《普惠制产地证书注册登记表》,并按要求如实填明。
2.将所填《普惠制产地证书注册登记表》和准予经营的审批机关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可以提交影印件)一并提交商检机构。“三来一补”业务还要提交协议副本。
3.申请单位使用的中英文对照的企业签证公章和负责签字人员姓名及手签笔迹在注册登记时进行备案。
4.经商检机构审查、考核、符合规定的准予注册登记,发给《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注册登记证》。并对已注册登记单位每二年复查一次,复查不合格的撤消其注册登记,不再签发原产地证书。
申请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应提供的单证和资料
1.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一份;
2.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一套;
3.正式的出口商业发票副本一份;装箱单一份。
4.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应提交《申请FORMA产品成本明细单》。
5.对来料加工方式生产的出口商品应提交有关来料的凭证。在商检机构认为必要时,申请单位还要提交出口合同、信用证、提单等文件。
有关申报的其他要求
1.申报单位要求更改已签发证书的内容,必须申明更改的理由和提供依据,经商检机构核实并收回原证后,准予换发新证书。
2.如已签发证书正本遗失或销毁,申请单位必须向商检机构申明理由和提供依据,并在市级以上报纸声明遗失,经商检机构审核确认后方准申请重发证书。
3.申请单位应于货物装运前向商检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单位若需要申请后发证书,必须向商检机构提交货物确已出运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