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机构可以签发普惠制产地证和一般产地证。区域性经济集团互惠原产地证书(《〈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E),《〈曼谷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中国与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安排〉优惠原产地证书》。
检验检疫机构是我国政府授权签发普惠制产地证的唯一机构:检验检疫机构是我国政府授权签发一般产地证的唯一官方机构。普惠制产地证的全称是“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英文为: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CERTIFICATE OF ORIGN FORM A。一般产地证的正确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证明书”,英文为CERTIFICATE OF ORIGI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