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从上海金山边检站获悉,为加强世博会期间外轮管理工作,4月1日起,上海港登离、搭靠外轮规定有所微调,边检部门将对相关单位及个人实施报备管理。
根据最新规定,4月1日至11月15日,下列五种情形须提前向船舶停靠地辖区边检站报备:
(一)持有D类一年有效《登轮许可证》的人员登外轮的(登非证件签发边检站辖区外轮的,应事先办理单位备案);
(二)持有一个月有效 《登轮许可证》的人员登外轮从事垃圾回收、污水污油处理以及物料、伙食供应等工作的;
(三)持有一个月有效或一年有效《登轮许可证》的人员登停泊锚地、浮筒外轮的;
(四)外国籍船舶港内移泊后,持有效本航次《登轮许可证》或《搭靠外轮许可证》的人员或船舶到移入地边检站辖区登轮或搭靠的;
(五)持用一个月有效《搭靠外轮许可证》的船舶搭靠外轮的。
其中,除到锚地、浮筒登轮或搭靠锚地、浮筒外轮外,绿牌诚信单位所属人员或船舶无须进行报备。
据介绍,目前,相关业务单位和人员可通过传真《登离外轮报备表》、《搭靠外轮报备表》向各边检站申请报备,边检机关将对申请审核确认后,及时反馈申报对象。对于未事先报备的人员、船舶,边检机关将阻止人员登轮或船舶搭靠,对编造虚假情况报备的人员及船舶,将视情采取暂扣证件、禁办登轮或搭靠证件、取消下一年度办理《登轮许可证》或《搭靠外轮许可证》资格等处罚措施。[航运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