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国航、深航、川航、海航、金鹿航空、大新华航空和春秋航空已经宣布将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800公里以上航段由50元降为40元, 800公里(含)以下航段不变仍为20元。
3月31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和国家发改委公布了新的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与调整前相比,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降低了3.1%。以最新下调的5200元/吨的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计算,国内800公里以下航线应征23.9元, 超过800公里的航线征收44.8元。按不足10元部分四舍五入的原则, 征收的最高标准应为20元和40元。
调整燃油附加费的公司基本依然是选择最高标准来制定各个公司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而国内另外两大航空公司东航和南航目前还没有公布燃油附加费调整政策。
据了解,航油价格按季度进行调整,今年1月,国内航油综合采购成本价格曾上调20元/吨,而国内成品油自去年11月份以来一直未作调整,所以才有本次背离。[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