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至29日,中国交通部海运代表团和美国运输部海运代表团就双边海运协定执行情况和海运领域其它问题在上海举行了双边会谈,会谈后双方签署了磋商备忘录。这是《中美海运协定》自2004年4月生效以后的第二次磋商会议。
中方代表团团长、交通部副部长徐祖远和美方代表团团长、运输部海运署署长肖.康纳顿高度评价双边海运协定对两国海运合作和双边贸易发展所发挥的作用,双方对协定的实施情况表示满意。双方认为,两国既是重要的贸易伙伴,也是航运大国。作为国际海事组织的A类理事国,双方有责任加强合作,为维护海运的安全、高效与环保作出贡献。双方同意继续保持年度磋商机制,本著积极、务实、合作的态度,推动双边海运关系朝著互利共赢的方向发展。
中方提出由于美国签证制度的改变,对中国船员进入美国港口带来很多困难与不便,希望美方切实考虑航运业务和船员的特殊性,在对等的基础上,将中国船员的签证有效期延长到5年。美方对此进行了说明,表示将进一步积极探讨解决此问题的措施。
双方对维护航运市场竞争秩序以及反柯断立法和相关政策动态交换了意见。双方强调国际航运竞争政策应保持协调和一致性,避免法律冲突给航运界带来不利影响。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国际航运政策与实践的交流和合作。
中远、中海、中外运集团、美国总统轮船公司等来自两国的6家航运公司的代表列席了会谈。[大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