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中国与发达国家达成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后,2008年4月13日中国再与智利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关于服务贸易的补充协定》即“中智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该协定的签署对我国大多数服务企业来讲,是一个拓展拉美服务市场的大好机遇。根据该协定,中国的计算机、管理咨询、房地产等23个部门和分部门,以及智利的法律、建筑设计、工程等37个部门和分部门将在各自WTO承诺基础上向对方进一步开放。在各自完成国内批准程序后,中国和智利将争取自200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本协定。
据悉,本次签署的协定是中国与拉美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商务部表示,协定的签署将有助于两国进一步相互开放服务市场,增进优势互补,提升国际竞争力;有助于改善投资环境,创造商业机会,降低交易成本,为两国企业和人民带来更多福利。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该协定的签署对我国大多数服务企业来讲,是一个进一步拓展智利,乃至拉美服务市场的大好机遇。当然,对于空运、体育、探矿、采矿等在我WTO承诺基础上进一步对智利开放的有关企业来说,在未来可能也会面临一定的竞争压力。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还透露,双方一直就投资问题保持着沟通和接触,两国投资主管部门已就各自投资管理体制、政策和开放现状做了交流。根据双方协定中达成的共识,两国将适时启动自贸区投资谈判。[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