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5月12日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海关采取6项措施做好抗震救灾工作。这六项措施是:
一、各海关单位要加强应急处置工作,加强24小时专人值班、关领导带班制度。成都、重庆、兰州、西安海关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二、各海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三、为进境的救灾物资和载运救灾物资的运输工具提供通关便利,加速验放,设立专门的抗灾物资报关窗口,实行24小时通关服务。对进境的救灾物资,可凭民政部、国家地震局及省级部门出具的证明先予登记放行,后补办手续,尽最大努力使救灾物资及时运抵灾区。
四、对进出境的救灾、医疗队及专家,以及随身携带的救护医疗设备给予通关便利并快速验放。
五、各海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与维护稳定工作。
六、各关要加强信息报告制度,保证震区救灾工作顺利实施。[中国海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