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国长三角区域港口吞吐量占全国的比重达39.4%,集装箱吞吐最占全国的比重达36.0%。长三角区域港口集装箱运输在周家港口运输体系中地位突出,为长三角地区、长江流域经济发展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港口集装箱运输市场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不良竞争现象,并呈加剧趋势,导致内耗。使长三角港口群不能进一步发挥规模效应,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支撑地区经济发展的能力,如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调控市场,港口之间的竞争可能在不远的将来出现令人不愿看到的局面港口竞争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但缺乏有效监管的不正当竞争应该坚决制止。
上海组合港管委会办公室组织长三角港口共同研究对策,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引导建立规范的港口集装箱市场秩序,探索建立区域港口合作协调发展的联动机制。
价格联动机制主要由信息公开、费收报备、联席会议、联台巡查、监督处罚等制度组成,其总体思路是长三角各港口努力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长三角区域港口市场;各港口综合考虑自身利益与区域长远发展的整体利益,积极参与集装箱市场价格协调,实现互利互惠;各港口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在遵守集装箱市场价格联动规则的前提下自行确定价格;通过指定平台及渠道,各方及时公布涉及集装箱市场价格的相关信息,实现区域信息共享。
价格联动的主要内容包括:上海组合港管委会办公室组织、协调价格联动,发布信息;各港口行政管理机构联台对集装箱价格市场实施监管和调控;各港口企业共同实施集装箱价格联动;各地港口行业协会在充分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联合加强行业自律。
上海组台港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王明志说:“探索建立区域港口集装箱市场价格联动机制,主要是为了规范长三角港口集装箱市场秩序,制止不正当竞争,引导企业密切合作,培育优化港口市场,更好地满足社会运输需求,提高长三角区域的运输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实施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国家战略,提升长三角地区港口的综合竞争力,增强区域港口群服务长三角、服务长江流域、服务西部大开发的整体能力。” [中国物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