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铸件产品终于可以重启欧盟市场的大门。欧委会日前发布铸件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公告,称应本案起诉方的撤诉申请,欧盟取消对我相关产品最高47.8%的反倾销税。至此,在一度遭遇价格承诺取消的不利条件下,中国铸件行业应对欧盟反倾销日落复审取得了胜利。
回顾案件的整个过程,本案的代理律师北京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傅东辉对记者表示,贸易救济案件往往是双边贸易中冲突的表现,但是冲突的解决则未必要采用冲突或斗争的办法,也可以是通过合作来实现,这也是铸件案同一般贸易救济案件的显著区别。“这个案子提醒中方,未来处理贸易救济案件可以从国际合作来入手,无论多边还是双边。”傅东辉说。
价格承诺下的双赢
2004年,欧委会开始对我输欧铸件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经过一段时间的周旋,欧委会接受了由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和22家中国铸件产品出口企业共同提出的价格承诺,使得这22家企业能够恢复生产,重返欧盟市场。据悉,此前只有输欧彩电案采取过类似的办法,但由于种种原因仍以失败告终。
傅东辉告诉记者,反倾销案通常的制裁措施是征收反倾销税,价格承诺则是以提高价格的办法免征反倾销税,可以说是一个互相合作的过程,“22家中国企业一旦违反承诺,可能会损害欧盟产业,同时也损害其自身利益;从欧委会的角度来说,对这些企业进行监控的工作量也很大,因此欧方对本案也表现出了极大的诚意。”
在傅东辉看来,这正是本案的最大特征,即中欧间通过积极合作保证了双方利益的最大化,进而化解了矛盾。数据也可以对此进行佐证,在实施价格承诺的几年里,中国铸件产品的出口量虽然有所下降,但是出口金额却得到提高。
统计显示,2005年,我国铸件产品出口欧盟31万吨,到2009年下降至22万吨,但是金额却从2005年的2亿欧元增加到2009年的2亿400万欧元,同期平均价格也从2005年的630欧元上升到2009年的930欧元。“这使得欧盟相关产业在申诉时承认过去几年里未受到中国产品带来的损害。”傅东辉指出,这也说明,中欧双方在某一领域中的合作达到了新的高度,通过维护市场秩序实现了共赢,中国企业对于反倾销的态度则从原来的抵触变得更加积极。
遭遇突变
然而,案件也有异常困难的时候。2010年7月,因我个别企业违反价格承诺协议,欧委会断然取消了执行长达5年的价格承诺,恢复对我铸件产品征收最高47.8%的反倾销税,并于同月发起日落复审调查。“当时企业无法出口,日落复审调查还在继续,中方虽然又提出了新的价格承诺要求,却被欧盟一再拒绝。”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法律部副主任刘鹏旭回忆说,案件久拖不决给企业经营造成极大的困难和不便,不少企业濒于倒闭,部分企业甚至丧失了应诉信心。
此时,中方选择了一个在以前的贸易救济案件中从未运用过的方法,将日落复审和价格承诺原则相结合,进而证明了欧盟继续执行反倾销措施毫无意义。
傅东辉解释说:“如果认为中国企业有损害威胁,就应接受中方的价格承诺,不接受价格承诺就代表没有损害威胁,就要取消关税。”这样一来,欧委会则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最终本案的申诉方撤诉,为这起长达7年的反倾销案件画上了句号。
沉甸甸的结果
面对一场完胜,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王贵清却向记者表示,这是一个沉甸甸的结果。
王贵清表示,欧委会的公告中已经指出,在未来将对我铸件产品出口实施不超过24个月的海关监控,因此相关出口企业仍需持谨慎的态度,尽量避免低价恶性竞争。“目前的结果各方都满意,但是仍然要考虑到,以前有价格承诺的机制,行业内存在自律,如今各种限制措施都放开了,完全靠出口企业自我约束,维持合理的价格。一旦有任何异动,不排除欧委会继续采取措施的可能。”王贵清说。
王贵清据此提出建议,铸件企业应该团结起来,联手反对低价竞争,并从质量和品牌等方面提高自身的实力,实现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