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26日开始施行的输美货物资讯报备“10+2”规定,将于明年同日开始强制实施。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CBP)早前也公布了进口商延迟或错误申报及在不必要情况下撤回“进口商安全申报”(ISF)资料,每次最高罚款为5000美元。当局同时也保留向严重或重复违规的进口商追加罚款的权利。
日前在华盛顿出席商业运作咨询委员会季度会议上,CBP助理局长温哥斯基表示,所有涉嫌触犯输美货物资讯报备“10+2”规定,而进口商须被罚款或做出赔偿的个案,将会先送往当局总部专责小组审议,以保障进口商获得合理待遇,并避免无谓纷争。美国各个进口港的执法人员会依据规定进行判罚,或者评估进口商应付赔偿额。同时也表示当局会以公正合理的态度实施规定,并引导进口商进一步适应新的规定。
输美货物资讯报备“10+2”规定内容主要是,进口商必须于货轮在美国境外港口装货前24小时前提交10项报备资料,承运人则须在货轮离开前往美国的港口后48小时内,向CBP呈交货船积载图及汇报进口美国货柜状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