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和中国船东协会在北京签署了《中国船员集体协议》,这是中国第一份保护特定产业员工利益的全国集体协议,标志着由中国交通运输部代表政府,与劳方、资方共同参与的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正式建立。
目前中国有远洋船员55万人,居世界第一。因为远洋船员的出海时间长、工作辛苦等特殊性,对船员进行职业保障十分必要。该协议从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生命健康权利、投诉及劳动争议解决等方面对船员的权益进行保护。协议将进一步促进政府、劳方和资方共同协商解决各自关涉的问题,保护各方合法利益,同时还可以为解决中国船员、船舶遇到的国际纠纷提供帮助和指导,免受不公平待遇和经济损失。据了解,该协议将于2010年1月1日生效。 [国际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