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一年多的时间,海事部门制定出台《福建沿海游艇操作人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和《厦门、漳州沿海水域游艇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其中重点对游艇 “驾照”的签发与管理进行了规定:初次申请游艇“驾照”的驾驶员须通过培训和考试,方能取得“驾照”,而已持有海船船长和驾驶员适任证书以及引航员适任证书者,则只要完成相应的实际操作培训后,就能申请取得新“驾照”。
《福建沿海游艇操作人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和《厦门、漳州沿海水域游艇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从明年元旦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厦门市乃至福建省游艇产业将正式迈入规范化管理。
2008年厦门市游艇产业产值超4亿元,出口额达3600万美元,占全国18%的份额。厦门初步建立了以游艇制造业为“龙头”,游艇俱乐部、游艇码头等配套建设为支撑的游艇产业链。但游艇行业的加速发展也带来了相关的管理问题,游艇的登记、航行规则和驾驶员的培训、考试以及游艇俱乐部的运作模式等诸多方面的管理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漏洞,特别是游艇驾照的签发,并没有统一的培训模式、考试标准,大多数的驾驶员都是带着其他船舶的驾驶证来上岗驾驶。[易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