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决定从6月1日起,国家再次上调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其中计算机设备、电气设备、家电等100多种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7%,即实现全额退税。此次上调,是根据5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完善出口税收政策,继续支持具有优势的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高科技产品出口,严控‘两高一资’产品出口”精神而制定的具体政策,这是我国发布进一步稳定外需政策措施后出台的又一扶持出口重要举措。
这是我国今年内第3次上调出口退税率,也是自去年8月以来第7次上调。根据通知,本次出口退税率上调涉及我国优势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高技术含量产品和深加工产品共计2600多个10位税号商品。据国家税务总局预测,此次上调出口退税率将增加退税资金约252亿元。较之前6次,第7次出口退税涉及面更广,力度更大,其核心原则是确保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份额保持不变。此次调税出口产品具体包括:提高部分深加工农产品、药品、钢材等优势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将罐头、果汁等深加工产品由13%提高到15%,将玉米淀粉、酒精由0提高到5%,将合金钢异型材、冷轧不锈钢等由5%提高到9%(现为0退税率的除个别产品外,原则上不作调整);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将箱包、鞋帽、玩具、家具等由13%提高到15%,将部分塑料、陶瓷、玻璃由11%提高到13%,将剪刀等小五金制品由5%、11%分别提高到9%、13%。
之前的6次上调分别是:08年8月1日起调整纺织品等商品出口退税率;08年11月1日起调整纺织品等商品出口退税率;08年12月1日起调整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退税;09年1月1日起提高部分机电产品的出口退税率;09年2月1日起提高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09年4月1日起提高轻纺、钢铁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