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息,三峡船闸小吨位船舶、长江干线老旧运输船舶等五类船舶改造或拆解时将享财政补贴,补贴资金分别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承担50%。
具体为:船龄在30年(含)以下且船舶总吨位在600总吨(含)以下;在2005年1月1日至2009年7月20日期间,至少有一次通过三峡船闸的过闸记录的;货运船舶船龄在15年以上30年(含)以下,客运船舶船龄在10年以上25年(含)以下;三峡库区现有客船(含载货汽车滚装船),加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三峡库区船舶总吨位在600总吨以上的单壳油轮、单壳化学品船改造或拆解等五类船舶为补贴对象。[新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