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易舱网 > 海运知识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0号

2010-12-01 15:49:29 By: 易舱网 - 在线订舱 尽在易舱 - Yicang.com
  为加强海关实际监管效能,保证国家税款应收尽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2号)的规定,决定调整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货运舱单等电子数据格式,包括《原始舱单数据项》、《理货报告数据项》和《分拨货物、物品理货报告数据项》、《分拨货物、物品申请数据项》和《疏港分流申请数据项》、《运抵报告数据项》和《疏港分流货物、物品运抵报告数据项》、《装箱清单数据项》、《预配舱单数据项》、《装载舱单数据项》,并新增部分数据格式,包括《出口落装申请数据项》、《出口落装改配申请数据项》、《出口直接改配申请数据项》、《进口改靠港申请数据项》、《国际转运准单数据项》和《空集装箱调运申请数据项》,现予以公布。

  本公告内容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54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办公厅
  
分享到:

优势航线

友情链接: 物贸汇   /  搜航网   /  运哪去网   /  i跟踪   /  环球运费网   /  海管家   /  中国航运网   /  立刻网   /  货运宝   /  企博商学院   /  中国航贸网   /  我来运   /  九九物流网   /  第一工业网   /  物流巴巴   /  长风网   /  仓储物流   /  甲壳虫特种柜   /  航运城物流网
关于易舱    |     服务项目    |     广告合作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8-2010 浙江易舱科技有限公司 浙ICP备11041800号
收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