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11月1日交通部海事局启动“砂石运输船施工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后,11月27日,交通部海事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再次就进一步做好专项整治活动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级海事管理和船舶检验机构,用两年的时间彻底解决内河船参与沿海运输、施工问题。
会上,交通部海事局常务副局长刘功臣指出,在为期两年(2007年11月1日至2009年11月1日)的“砂石运输船施工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中,各级海事机构和船舶检验机构在“疏堵结合”工作方面,要把握好“疏”与“堵”的“度”,在确保水上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努力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优质的服务;在“区域联动”工作方面,要加强联系、互通信息,按照统一执法标准和要求,在加强港口监管的同时,加强源头监管,双管齐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在“动静结合”工作方面,要在加强船舶动态管理、确保动态监管工作到位,不留死角的同时,建立内河砂石运输、施工船舶数据库和“不合格船舶数据库”。
刘功臣表示,这项整治活动是一项长期的、十分艰巨和复杂的工作。各级海事管理和船舶检验机构要加强监管,明确责任;规范管理,健全记录;完善应急预案,做好预警发布工作;注重总结经验,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通过2年的努力,将内河砂石运输施工船舶清除出沿海建设市场。[中国水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