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钢材海上运输的管理,保障船舶安全积载和系固,遏制钢材海上运输中船舶倾覆事故的发生,营口海事局近期采取一系列措施强化钢材海上运输管理。
一是加大对船方和港方的宣传和行政建议力度。采取“告船舶书”等形式,宣传有关钢材海上运输的要求、装载此类货物遇到恶劣天气时的注意事项等,督促船方和港方把安全放在首位,以安全促进海上运输健康发展。同时,向港口作业部门下发《关于多艘装载钢材自鲅鱼圈港区出港船舶接连发生沉没事故的通报》,并约谈营口港务集团高级管理层。目前,营口港务集团已对港口作业管理模式进行调整,成立专门钢材装卸公司并指定专用钢材装卸码头,实施专业化管理。
二是严把船舶签证控制关。对载运特殊货物(精选矿粉、散装谷物、钢材等)的国内航行船舶实施进出港签证分离办理。船舶在办理出港签证时递交“船长开航前声明”。
三是加强特殊天气控制。船舶在未来12小时有7到8级及以上大风时开航,海事机构向船舶通报气象信息,并以“关于保证特殊天气条件下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安全的海事管理建议”的形式,书面通知船舶根据船舶状况和载货情况采取停航或避风等安全措施,并由船方签署“送达回证”。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控制关。各单位应通过现场监督检查、船舶安全检查等有效方式加强载运特殊货物船舶的检查力度。先后对两艘拟装运钢材的存在缺陷的船舶实施了滞留。
五是做好“载运钢材船舶的积载和系固”专题调研工作。营口海事局在对该项问题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编写完成《关于营口港船舶载运卷钢的积载和系固情况的调研报告》,并组织开展“船舶积载和系固理论和实践培训班”,提高执法人员专业执法能力。
2007年以来,先后有多艘驶离或驶入营口辖区水域的载运钢材船舶,在航行途中遭遇恶劣天气导致船舶结构和稳性受到影响而发生翻沉事故。从上述船舶的航线分析,目前钢材海上运输问题不仅仅局限于营口辖区水域,而是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的问题。预防载运钢材船舶倾覆,涉及安全科学的“人、机、环境、控制(管理)”四大要素,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作,它需要法律法规的支持,需要加强“四船一链”的综合管理,需要社会的广泛支持。当务之急,我们应采取措施推动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钢材海上运输的综合治理。[中国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