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事局副局长王金付代表中国海事局与日本海难审判厅在日本国土交通省就中日海事调查合作事宜进行商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中日海事调查合作会议纪要。
据了解,此次签署的纪要主要解决两国船旗船舶在各自水域发生的海事调查合作程序等问题。中日海事调查部门从最有利于保护双方船旗国船员、船东利益的角度确定了双方海事调查合作的原则,建立了双方海事信息的通报、交换机制。纪要的签署为中日海事调查合作乃至中日海事合作奠定了基础。
据悉,中日海事调查合作会议纪要的签署是继中韩海事调查合作会谈纪要签署后,中国海事调查领域的又一双边合作成果。在2007年北京召开的国际海事调查论坛上,中国海事局向大会介绍了2007年与韩国合作开展“5·12”海事调查的成功案例之后,多个国家的海事调查部门表达了要与中国海事局进行海事调查合作的意愿。目前,中国海事局正与这些国家进行密切磋商,以尽早建立起与这些国家间的海事调查双边合作机制,充分保护我国船东、船员的利益。[中国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