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自2009年1月1日起,厦门海关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取消货物进出口证书工本费(包含签证费)和所有海关单证收费。取消上述两项收费后,厦门关区企业一年将减轻负担约2100万元。
据厦门海关有关人士介绍,此次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具体项目为货物进出口证明书(包含签证费)和单证,其中单证包括报关单、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加工贸易核销记录本、进出境汽车驾驶人员专用手册、进(出)口集中报关货物申报单、出国人员进口免税物品登记证、运输工具服务人员出入境携带物品登记证、防伪标签、货物进出仓账册、转关货物申请表、转关运输手册、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进出口货物监管登记手册、载运海关监管货物车辆载货登记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汽车载货清单。[厦门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