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定于2008年12月1日正式实施。自此,陕西省水路交通在行业管理和依法行政方面有了第一部适应本省工作实际的地方性法规。《陕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共七章,59条,分别为:总则、航道、港口管理、船舶管理、运输管理、安全管理、法律责任、附则。该《条例》不仅涉及水路交通行政执法的门类众多,而且还涵盖了整个水路交通的全行业管理内容,是陕西省水路交通行业的一部综合性地方法规。该《条例》最为突出的是对陕西水路交通发展原则、辖区政府职责、主管部门职责、其他部门职责、安全管理责任、各方法律责任等方面都结合陕西水路交通工作实际作出了具体详细的规定。[ 中国水运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