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港口条例》于2009年11月28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通过,将于2010年4月1日起实施。
《山东港口条例》加强了港口规划管理,完善了港口岸线资源的保护制度,建立了多元化投资港口建设模式,填补了山东省港口发展方面的法律空白。
该条例明确了支持港口发展的相关措施,为降低港口建设成本,规定因港口建设项目填海形成的土地,可以凭海域使用权证书,换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土地使用权。[大众日报]
《山东港口条例》于2009年11月28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通过,将于2010年4月1日起实施。
《山东港口条例》加强了港口规划管理,完善了港口岸线资源的保护制度,建立了多元化投资港口建设模式,填补了山东省港口发展方面的法律空白。
该条例明确了支持港口发展的相关措施,为降低港口建设成本,规定因港口建设项目填海形成的土地,可以凭海域使用权证书,换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土地使用权。[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