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抓紧出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布局规划。推进合肥出口加工区尽快获批。为芜湖保税港区建设准备条件,快速审核、审批或转报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等保税物流场所建设项目。”
《示范区政策》强调建设海关特殊监管区,其作用主要表现在:特殊区域参照国际自由贸易区运作惯例设立,在国际贸易、服务贸易、外商投资、现代物流以及海关监管、外汇管理等方面率先开放和管理改革的探索试验区,与国际惯例接轨和创新发展的先导区;这一区域将成为开放型经济新载体,成为引进外资的重点区域,是国际贸易主要通道;该区域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产业链条逐步延伸,产业聚集效应日益明显;特殊区域直接提供就业岗位达百万人,其加工贸易向中西部转移,在中西部的经济总量和进出口份额均占相当比重。
目前示范区内正在申报芜湖保税港区、合肥出口加工区和合肥保税物流中心,这些区域将可享受诸多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从境外进入特殊区域货物,海关予以保税;特殊区域运往境外的货物免征出口关税;特殊区域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特殊区域企业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和合同核销制度,海关对保税港区内加工贸易货物不实行单耗标准管理;特殊区域外境内货物进入特殊区域的,按照规定予以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