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便捷的通关,今天就在这里给大家进行相关的整理,请务必仔细阅读、互相转告。
1. 申报海关(检验检疫)编码注意要点



2. 包装录入规范


3. B/L号与提运单号须一致

4. 涉检申报下拉必填提示


同一份进口报关单申报多项商品时,只要存在涉检商品,无论其他申报商品是否涉检,全部商品的涉检项目都必须填写。
不涉检的,不用下拉菜单,不需录入涉检项目。
5. 出口涉检需先进行“出境检验检疫申请”


6. 随附单证说明




根据海关检验检疫单证电子化要求,如企业持有海关要求的合格保证、标签标识及其他证明声明材料,仅需勾选此项声明,原则上不需要提交相关的纸质材料。

注意:企业向海关检验检疫部门提交的标识、声明等单证,通过图示录入“5000004”后上传文档
特别提示:随附单据每种类型只能上传一份,有多张单证的放到一个pdf里
7. 申请海关检验检疫证书录入规范


注意:在勾选证单时选项11和14不能同时勾选。申请海关检验检疫证书时,必须在此图示界面勾选申请出具的证单,并填写申报检验检疫签证申报要素。
8. 境内目的地填写规范

注意:在录入境内目的地时,需具体到企业所在的行政区划(如:350203厦门市思明区)。
9. 修改提示

提示:申报时,暂存后如有修改,修改后最后一栏“用途”回车后再暂存,修改数据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