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温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消息:为提高口岸通关效率,打击逃检漏检行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我市海关将联合质检部门对进出口货物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届时,报关单和通关单电子数据不一致的商品,海关将作退单处理。
为此,温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市外贸企业,在报检、报关时必须如实申报,并保证通关单与报关单申报内容一致。具体包括:报关单的经营单位与通关单的收、发货人要一致,报关单上商品的项数和次序与通关单的项数和次序要一致,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申报日期必须在出境货物通关单的有效期内等。 [温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