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海关近期查获大批涉嫌走私的活体野生动物。这批查获的野生动物中,包括圆鼻巨蜥5776只,马来西亚闭壳龟260只及眼镜蛇1170条,以及亚洲巨龟370只。汕头海关缉私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查获的巨蜥、龟、蛇等野生动物分别属于我国一级保护、国际公约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三有”动物,该案是汕头海关首次查获的走私野生保护动物大案,数量之多实属罕见。
2月1日20时,汕头海关缉私局接获情报:有几十名搬运工在汕头市澄海莲下南湾丹锋沙场内聚集,场内码头已停有一艘无牌渔船,搬运工正从船上搬下箱状和袋状物品,极有可能正在走私野生动物。案情就是命令,该关缉私局立即组织研究查缉方案,迅速开展海陆联合查缉行动。当晚22时许,缉私民警在汕头市金鸿公路成功拦截装满货物正准备离开的“粤DT0716”号厢式货车一辆。22时45分,负责海上查缉任务的 904艇迅速放下摩托艇搜索前进,并联合现场民警于在澄海莲下南湾丹锋沙场成功查获一支“三无”铁壳渔船和一辆“粤DS1921”号货车。经清点,共缴获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圆鼻巨蜥5776只,国际公约二级保护动物的马来西亚闭壳龟260只及眼镜蛇1170条, “三有”(指受国家保护,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动物的亚洲巨龟370只,估值约6700多万元。
该批野生动物由于走私进境时间过长,被海关人员查获时大部分已显得奄奄一息。对此,汕头市林业局将查获的走私野生动物做了依法处理。目前,该案已移交汕头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
走私贩卖和食用野生保护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原因不外乎是食客愚昧无知,不法之徒见钱忘法,唯利是图。在我国南方个别地区,野生动物早已从民间消费进入高端消费市场,其交易呈现出合法和非法两条脉络,其中合法物种因人工大量养殖变得利润低廉,而非法物种也就是禁止食用的野味物种价值利润相当可观。随着国内“市场需求”不断增加,野生动物成了一个越来越有利可图的走私对象。据业内人士介绍,在马来西亚收购一只穿山甲只需花费数百元人民币,几经转手运至广东地区,黑市销售价已达每公斤约700多元人民币。通常一只穿山甲重约七八公斤,这意味着在广东地区每只穿山甲的售价可达6000元左右,而这还不是经过厨师烹饪后食客吃到嘴里的终极价格。
我国为加强对濒危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对越境走私野生动物及动物制品,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早在1981年,我国就加入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并不断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在《刑法》、《海关法》等法律中都对打击野生动物走私作出了明确规定。可以说,打击各类野生动物走私活动的工作从来没有停止过。但在暴利的驱使下,不少犯罪分子抱着侥幸心理,不惜以身试法。从根本上讲,消除野生动物走私活动,需要每个人都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汕头海关负责人表示,不管走私野生动物犯罪活动如何猖獗,海关将严格履行保护野生动植物的义务和责任,不断加大进出境监管力度,不遗余力地打击跨国走私犯罪活动。[中国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