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易舱网 > 行业新闻

商务部建议有关部门规范使用“自由贸易区”

2008-05-15 15:35:46 By: 易舱网 - 在线订舱 尽在易舱 - Yicang.com

  商务部、海关总署日前向各地商务部门和直属海关发函,要求正确理解“自由贸易区”的内涵,规范使用“自由贸易区”的表述。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解释,“自由贸易区”所涵盖的范围是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所有成员的全部关税领土,并非其中的某一部分。迄今为止,我国已与东盟、巴基斯坦、智利、新西兰等签署自由贸易协定,从而建立起了涵盖我方和对方全部关税领土(注:我方关税领土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的“自由贸易区”,对应的英文是FREETRADEAREA(FTA)。

  但近年来国内一些文章、文件和报道中,常常可以看到“自由贸易区”的提法,但其对应的英文却为FREETRADEZONE(以下简称FTZ),意为“自由贸易园区”,按照世界海关组织1973年订立的《京都公约》对“自由贸易园区”的解释,目前我国尚无与“自由贸易园区(FTZ)”完全对应的区域。因此,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建议各有关部门、单位规范使用“自由贸易区”,包括其名称、译名等,同时建议在正式文件中慎用“自由贸易园区”的表述。 [ 北京商报]

  
分享到:

优势航线

友情链接: 物贸汇   /  搜航网   /  运哪去网   /  i跟踪   /  环球运费网   /  海管家   /  中国航运网   /  立刻网   /  货运宝   /  企博商学院   /  中国航贸网   /  我来运   /  九九物流网   /  第一工业网   /  物流巴巴   /  长风网   /  仓储物流   /  甲壳虫特种柜   /  航运城物流网
关于易舱    |     服务项目    |     广告合作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8-2010 浙江易舱科技有限公司 浙ICP备11041800号
收缩